2004年12月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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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之而喜,为之而悲
陈兴良先生评《记者心中的天平》(摘选)
摘选

  2004年温家宝总理在我国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指出: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。同时,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。”
  2004年4月26日,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,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监督制度建设,把党内监督、专门机关监督、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,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。
    
  朱乔夫先生的《记者心中的天平》,是择其精粹汇集而成。我翻阅了书稿,感觉本书涉猎面广,直面各种新闻事件与案件,既有细致的叙述,又有深刻的思考,读者可以从中受到教益和启迪,是一部值得推荐的涉法读物。
  尽管作者将本书分为社会篇、法制篇和人文篇,以表明本书内容涉及社会、法制和人文等各个层面,但我还是愿意将本书定性为涉法读物。当然,这里的法是广义上的。因为本书几乎涉及法的各个部门,并且从某一新闻事件与案件为视角,展示了这些部门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境况,因而成为对法之实然现状的一种陈述。
  媒体在我国的社会中具有其他权力所不可替代的功能,这就是舆论监督。对于媒体的社会功能,我认为应当有一种辨证的观点:在一个社会,如果行政权、立法权和司法权都能各司其职,协调有效的发挥作用,那么媒体在这样的社会是不必有太大作用的。反之,在一个社会,如果行政混乱、立法粗疏、司法不公甚至腐败,在这种情况下,公民才会寄希望于媒体。同此,媒体也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大作用。
  例如,只有在一个冤假错案层出不穷的社会,媒体才会在对司法的舆论监督中具有如此大的作用。就此可知,媒体的作用大,与其说是社会之幸,不如说是社会之不幸。媒体的本来职责是满足公民的知情权,但我国目前的媒体却都承担了额外的监督职责。此非媒体之幸也。
  在自序中,朱乔夫言及:2001年11月,我的一篇《四幢别墅为何没人敢要》发表,引起有关权威部门密切关注,经过调查取证核实,将责任人拉下马,这是本报舆论监督配合党政、纪检机关办成的又一件大事。确实,一篇报道而把三名责任人拉下马,充分显示了媒体舆论监督的巨大作用。那么,没有这篇报道,三名以权谋私的官员为何仍在其位?在这篇报道的采访手记中,朱乔夫真实地描写了报道刊出的艰难过程,尽管在这一个案中,“整整拖了两三个月,稿子见报了”,朱乔夫为此感到欣慰,但我们看到,又有多少报道在第三种权力的干预下,泥牛入海,了无声息。我不是一个悲观的人,读了朱乔夫的这本书我更没有理由悲观。本书的书名是“记者心中的天平”,这里的“记者”,当然是作者的身份,而天平是法律与公正的代称。
  本书作者以记者的眼光观察我们这个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,各种现象,高尚的或者丑恶的,皆入其法眼。书中所记载的,是发生在我的家乡的社会现象和法律现象,是一部活的历史。它离我如此之近,又如此之远。我既为之而喜,又为之而悲。我要感谢作者朱乔夫,使我能够阅读家乡这部社会大书,也对朱乔夫的道义责任由衷钦佩。
  是为序。

  陈兴良2004年7月18日陈兴良,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、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、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委理事兼副秘书长。